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2]24号)文件精神,提高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推动心理咨询的职业化进程,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负责开展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工作。 一、招生对象 大专以上学历,热爱心理咨询事业,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士及其他心理学爱好者。 二、培训办法和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由学校颁发心理咨询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经全国统一考试后,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师资 所有师资都是教材的编写者(高云鹏、李文馥、史杰、郭勇、姜长青、武国城)直接面授。 四、课程设置 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心理测验学;咨询心理学;职业道德与法律;心理诊断技能训练 五、教材 采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全国统一教材——《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编写)。 六、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两份,二寸彩色相片四张。 2、参加全国统一鉴定,所需费用按国家劳动与保障部有关规定办理 网址:http://www.thea.cn/cs/kc/article/2007-1-29/1591-1.htm 标签:深圳心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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